8.2.1 建設項目工程總體評價 (1)興國縣永興燃氣有限公司永豐鎮液化氣儲配站項目420m3液化氣站屬于四級液化石油氣供應站,月平均日灌瓶量小于700瓶(10t/d),站區儲存、經營過程中涉及的液化石油氣、柴油屬于危險化學品。 (2)該站在經營過程中不涉及監控化學品、易制毒化學品、易制爆化學品、劇毒化學品、高毒化學品,所涉及的液化石油氣屬于城鎮燃氣不適用《特別管控危險化學品目錄(第一版)》及特別管控措施,液化石油氣為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 (3)該項目液化石油氣儲配站儲罐區構成危險化學品四級重大危險源。 (4)該建設項目的主要危險、有害因素是火災、容器爆炸、管道爆炸、可燃氣體爆炸,其次是物體打擊、廠(場)內車輛致害、機械致害、起重致害、觸電、淹溺、灼燙、高處墜落、跌落、坍塌、中毒、窒息等,同時存在人為失誤和管理缺陷。其中火災爆炸是本站最主要的危險因素,也是防范重點。 (5)安全檢查表評價中,該建設項目的選址、自然條件、總體布局通過采取補償措施,能滿足安全條件。項目配套的供水、供電設施能滿足建設要求。項目周邊為山地,存在山體滑坡危險。 (6)危險度評價:液化石油氣儲罐危險度是高度危險。因此在易燃易爆場所設置可燃氣體泄漏濃度檢測報警儀,各種作業盡量采用密閉操作,自動控制,作業人員應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加強擬建項目站區安全管理,嚴禁吸煙和動用明火,加強對氣瓶的日常檢測,防止產生靜電火花以及站區內電氣設備要符合防火防爆要求等,也是防止燃爆事故發生的必要條件。 (7)作業條件危險性評價:液化石油氣站正常運行期間的LPG卸車作業、鋼瓶充裝作業、倒罐作業、殘液倒空作業、鋼瓶抽真空作業危險程度屬于“比較危險,需要注意”和“稍有危險,可以接受”。建設單位應在人員的技術能力、安全意識和設備及安全設施如壓力表,安全閥定期檢測調校,安全管理制定充裝、裝卸安全操作規程并嚴格執行如鋼瓶的復檢制度、監控上加強,確保裝置的安全運行。 (8)應用爆炸傷害模型TNT當量算法對本項目設置的液化石油氣儲罐進行重大事故后果預測結果為:單個200 m3液化氣儲罐發生化學爆炸時,人員在352.4m以上、建構筑物在308.35m以上才較安全。但該模擬式在無防護、無監控情況下發生的最大破壞的估算,實際運行過程中要保持各項安全設施的有限性及安全管理的規范性。 8.2.2結論性意見 綜上所述,本項目初步方案符合相關標準、規范的要求,項目在按照“三同時”要求進行,同時將本報告提出的安全措施落實到位后,項目能夠達到安全經營的目的,符合開工建設的安全條件。 針對該項目的危險、危害因素存在的部位、發生的途徑及危害程度,本評價報告已進行了分析評價,并提出了建議補充的安全對策措施,企業對此應有高度的認識,應根據國家有關法規、標準、規范要求,按照本報告中各單元危險有害因素控制措施及建議補充的安全對策措施,配齊安全設施,完善過程控制及連鎖保護設施,嚴格對員工的安全教育,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操作。 |